很多人都會將社會企業(Social Enterprise)、非政府組織(Non-Government Organization, NGO)和慈善機構(Charity)劃上等號,究竟三者有什麼分別?
社會企業
社會企業,意指「以商業創新模式解決社會問題的企業」。社會企業創立的本意,是為了彌補政府與非營利組織(Non-Profit Organization, NPO)的不足。社會企業具有社會目的,以商業手段,尋求創新方法以創造利潤,是商業和慈善事業的綜合體。
我們可以將社會企業理解成是一個同時追求經濟、環境與社會,且永續經營的新商業模式。藉著提供具競爭力的服務或產品,將盈餘的一部分,投資在想達成之社會目標或直接回饋社區中,從而改善或解決社會問題。
在運作上,社會企業為一個有營運收入之組織;在組織名義上,社會企業可選擇設立公司或非營利組織、亦包括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合作社等型態。在社會企業廣義光譜中,包含以公司型態經營的社會企業,也包括透過產品或服務創造營收的非營利組織。

NGO
NGO與社會企業兩者最大的分別是資金來源。財政上,NGO 大部份受資助,包括政府經費補助或捐款。而社會企業則是一門自負盈虧的生意,專注於持續發展。
NGO主要靠募捐來維持營運,而資金大致可以分為三大來源:大眾、政府、企業或企業型基金。為了獲得捐款,NGO團隊需要積極進行社會溝通、倡議,讓民眾、政府部門和企業了解其願景和使命。政府不同部門每年都有計劃補助,NGO可依據自身所關注的議題申請。而企業通常每年會規劃一些資金來資助社會議題,履行企業社會責任。近年商界特別提倡ESG,即環境、社會和治理(Environmental、Social and Governance),ESG可以說是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的實質行動,讓企業最終能夠長期「創造共享價值(Creating Shared Value)」。
慈善機構
儘管所有慈善機構都不以營利為目的,但並非所有非營利組織都是慈善機構。如何區分非營利組織和慈善機構?在香港,慈善機構需要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8 條,向稅務局取得豁免繳稅,俗稱「88牌」。
許多組織,例如某某協會和業主立案法團等,都被視為非營利組織,儘管這些組織的目的是幫助相關人群,但並非慈善機構。慈善機構的例子,通常是教會、教育機構、醫院,以及大學或學院和其他政府單位提供支援的機構。
案例:經營附屬社企
以東華三院為例,為了鼓勵殘疾人士就業,成立了 iBakery 愛烘焙麵包工房。雖然 NGO 也有殘疾人士照顧服務,但大多都只集中在日常生活照顧,較少針對殘疾人士就業的支援,iBakery 正好能填補了這方面的不足。
iBakery聘請殘疾人士工作,更會根據學員特長,分配合適的崗位。iBakery 亦提供額外培訓,令員工學懂沖咖啡及拉花,改變了大眾對殘症人士的認知。營運上,iBakery 便是靠售賣麵包、曲奇、咖啡、輕食等產品賺取收入。
正因為社企要兼顧社會使命又要賺錢,所以經營比一般企業更為困難。根據社聯調查,「缺乏管理人才」是其中一項經營社企遇到的問題,他們需要更多市場和營銷、管理等知識,讓社企累積更多營商經驗。